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戴舒静通讯员周灵敏)男女闹分手,女子持剪刀要自杀,协警前往调解,不料被女子咬了一口;男子酒后骑摩托车被拦下检查,协警要扣车,男子一时冲动张口就咬。近日,这两人因妨碍公务罪,被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六个月和五个月。

  翔安检察官提醒,面对执法时,市民应主动配合调查和处理,不要一时冲动作出不理智的举动。

  案例1

  不满男朋友分手,她张口咬伤协警

  6月9日下午,马巷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因为他提分手,他女友三番五次闹自杀,希望民警前来帮忙。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只见男子的女友骆某情绪激动,举着一把小剪刀正要朝自己的脖子扎下去。

  “你不要乱来!”民警和一名协警冲上去抓住骆某的手,劝她放下剪刀,骆某坚决不从。无奈,民警只好将她的手别到身后,想强行夺下剪刀。

  突然,骆某低头咬了协警一口,协警痛得大喊一声松手了。最后,另一名民警上前将骆某控制住,并带回派出所。经验伤,被咬协警为轻微伤。

  检察官认为,骆某的行为已涉嫌妨碍公务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骆某被翔安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六个月。事后,骆某后悔不已。

  案例2

  不满摩托车被扣,他张口咬伤协警

  8月2日下午3点多,51岁的黎某酒后驾驶摩托车,途经翔安隧道检查站时被拦下检查。经现场检测,黎某的酒精含量为32mg/100ml,民警决定暂扣他的摩托车,黎某也在处罚单上签字了。

  不过,当民警要把摩托车拖上平板拖车时,黎某突然变得很激动,不肯配合。他跑到平板车上拉住民警说,他没钱回家,不要把摩托车拉走。

  民警把黎某拉下来,并劝他不要妨害公务,突然,黎某回头咬了一名协警的手臂,接着他从平板车上拿出一根小钢管,朝民警不停挥舞,企图吓退民警,随后他转身跑到平板车上,护住他的摩托车。

  在民警的一再劝说下,黎某放弃了抵抗,走下平板车,随后被民警带走。

  近日,黎某一审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检察官提醒]

  民警调解纠纷也是执行公务

  检察官表示,不少市民对妨碍公务罪不是很了解,在冲动之下做出的一些行为,很容易触犯这条法律。刑法第277条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构成妨碍公务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法律还会从重处罚。

  检察官解释,在第一起案件中,民警是来调解纠纷的,这也是执行公务的一种行为,在这个过程中,骆某咬伤协警,就属于以暴力的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这就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检察官提醒,在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市民应当主动配合,不应一时冲动暴力抗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