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记者) 日前,省委决定,成立由30名法学专家、律师、法律实务工作者组成的省委法律专家库,并从中遴选聘任马怀德等12名法律专家担任省委法律顾问。

  为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福建建设,2017年5月,省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并成立选聘工作组,负责省委法律专家和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选聘工作组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界别、专业特长、政治素质、实践经验等因素,遴选了30名法学专家、律师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组成省委法律专家库,并从中推荐产生了12名省内外专家作为省委法律顾问。其中,省外法学专家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潘剑锋等7人;省内法学专家、律师或法律实务工作者包括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朱福惠,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卫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省社科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陈祥健和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等5人。

  省委法律专家和法律顾问主要承担为省委重大决策作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为研究立法规划计划和重要法规草案提供咨询意见,为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作起草论证和审查把关等职责。